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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章 木板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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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郁达夫说:“江南,秋当然也是有的,但草木凋得慢,空气来得润,天的颜色显得淡,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……”

    海西也属江南,不管是草木还是空气,不管是天空还是风雨,都有着亚热带季风气候的明显特征——不似北国那般肃杀凋零,也不比岭南那样生机盎然。她更像一个多情的女子,轻抚着这座清爽的城市,让人沉醉在她悠然的风韵之中。

    富顺说不出来自己对这座城市的感觉。他喜欢那些高大而形态各异的建筑,却又害怕这些建筑将他湮没;他等待着那个画连环画的姑娘,却又害怕她突然出现看到自己这副窘态;他最知心的朋友是蔚蓝的大海,夏天的时候,海滩是他的温床,在海西,只有大海知道他的故事。

    让我们来看看这个自诩为“施工员”的最平常的一天。

    在这座东部城市,黎明总是比老家来的更早一些。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越海平面,照耀着这座历史悠久的城市,也唤醒了华建三局的临时工们。

    富顺伸了个懒腰。其实他已经醒过来一个多小时了,枕头底下那几本三个月前买的建筑书已经被翻得破旧了。透过窗户,他看到那片被夷为平地的工地——那是他的“工作车间”。一个月前,这里还是一座庙。因为要修建海西金融大厦,政府一声令下,庙宇连同附近的平房被削平。而富顺和他们工友们,将在这块废墟之上,修筑起一栋三十层的摩天大楼。

    当然,临时工们不可能看到设计图纸。他们只是按照项目部的要求,开挖土方、夯筑承台、捆扎钢筋……至于建好之后的摩天大楼是什么样子,施工过程中用的材料是什么标准,采用什么样的结构来支撑?这对他们来说,一点都不重要。他们更关心中午饭吃什么?啥时候能领工资?

    可富顺和其他临时工不一样。尽管他没有见过金融大厦的设计图,但在他心中已经有一座雄伟的大楼了——他的书里,夹着一张自己绘制的图纸。

    富顺和他的三个老乡一起在自来水龙头下抹了一把脸,然后换上蓝色的工作服,朝工地走去。这身蓝色的工装,让每一个疲惫的身躯都挺直了腰板。他们都无比自豪地以为自己是光荣的工人阶级了。

    因为工程浩大,需要很多的劳力。华建三局在招工的时候条件特别宽泛,只要能吃苦耐劳就行。所以,“铁拐李”这样腿脚不便的也同样能被招了进来。

    但“铁拐李”和他的两个好哥们儿因为多年的手艺,在工地上掌握着“核心技术”。“朱煸嘴”和“王癫子”两个木匠,现在是拿着水平和墨斗的“大工”;“铁拐李”这个石匠更了不起,上头让他管着几十号人,负责砌砖。

    富顺的工作就是给“大工”们打下手。但他却很喜欢自己的工作。这也是他以一次近距离接触真正的建筑材料。水泥、砂石、钢筋……在铲子上飞舞,在斗车里奔腾——这些普通的建筑工具,比杨家湾的镰刀和犁头更具吸引力。

    富顺时而看看深挖的土坑,时而望望辽阔的天空。用不了多久,他们浇筑的楼台将会离天空更近,离太阳更近,离白云更近……而这座城市,还有不远处的大海,都将在他的脚下。

    “湘瑜,等我把大厦修到三十层的时候,我一定会看得到你!”富顺扬起一铲子混凝土,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。

    到海西已经十个月了。富顺写了很多信,除了给杨家湾的家人和江云刘永翰的,剩下的几十封都是写给湘瑜的——尽管他不知道该寄往何处?

    淑芬在信里说,她已经不再回避广文了。因为他们现在约定只做普通的朋友,一起在农村绘制发展的蓝图。姐夫被提前释放已经回家了,他也不必再过于挂念家中的几亩土地了。

    刘永翰在信中说,桂英姐生了个大胖小子,起了个名字叫刘富利。富顺不辞而别给刘永翰造成了很大的打击,尤其是富顺文凭的事情,因为李翔从中阻拦,到最后也没办成,这更让“刀疤刘”内疚不已。让他没想到的是,富顺并没有和他一刀两断,到海西后不久就写去了一封深表感激的信——虽然在信里没再称呼他“干爹”,而是“叔叔”。刘永翰每次收到信,比看到自己亲儿子还高兴,他总说自己有两个儿子,大儿子叫刘富顺,小儿子叫刘富利——顺顺利利,一生平安!

    至于那些不知寄往何处的信,富顺就学着海西的那些大学生们,把书信放进一个玻璃瓶,然后盖上盖子丢进大海。他傻傻地期望那些瓶子能够漂洋过海,到达大洋彼岸的爱人那里。

    富顺对自己生活的现状是满足的,但对理想的追求却是不满足的。这个即将满十九岁的小伙子,一刻也没有落下自己的功课。尽管经济上捉襟见肘,上半年的所有收入除过填饱肚子、遮蔽躯体之外,所剩无几,他都买了书本。而下半年到了华建三局之后,他还没有领到一分钱工资呢!

    对城市有着浓厚兴趣的富顺几乎跑遍了海西的大街小巷。海西每一处高大的建筑都对他有着巨大的吸引力。富顺有个硬壳儿笔记本,笔记本里是自己手绘的这些建筑的轮廓图。他梦想着有一天自己设计出一栋特别的高楼,在海边聆听着大海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刘富顺,真的是你呀?”一个熟悉的乡音从身后传来。

    富顺转过头,那是一个同样穿着蓝色制服的小伙子,头上戴着安全帽,手里握着文件夹。“你是……”

    小伙子摘下帽子,把额头上的一缕头发往后顺了顺。“老同学,几年不见把我忘了?”

    “哦,石俊勇!好小子,两年不见你可蹿高了一大截!”石俊勇是富顺在江云旁听的建筑二班同学,去年毕业就分配到华建三局来了,现在是工程部正儿八经的“施工员”。

    “我昨天看到工人花名册,以为只是同名同姓呢!一哈儿下班了我请你吃饭,我们慢慢摆哈!”石俊勇帮着富顺推起斗车,有说有笑地打桩去了。

    下班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。石俊勇搭着富顺的肩膀,带着他到街边的一家炒菜馆点了两个小菜,要了二两白酒。

    “混的可以呀?石俊勇,江云建校来海西的不多吧?”

    俊勇给富顺把酒倒上。“实习的时候有七八个,最后留下来就两个,现在算上你的话,三个!”

    “你真行!我是临时工,不像你,端公家饭碗!你刚才说留下来的两个,除了你还有哪个呢?”

    “李湘瑜!记得不?你肯定记得,和你一样,是江云建校的名人!”

    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之后,富顺猛喝了一口酒。我亲爱的人儿呀,我就知道你不会离我很远,没想到阴差阳错之后,我和你还在同一个单位!那么,湘瑜,你现在又身在何处呢?富顺心里的问题到了嘴边,十分迫切地看着石俊勇。

    “留学去了!人家家庭条件好,不像我们,说是端公家饭碗,干的还不是苦力?哪像人家,摇身一变就是海归,回来就是某个部的领导喽!”俊勇的杯中酒一饮而尽。对这些工地上疲惫的人来说,有什么能比这醉人的醇香更解乏呢?

    “哦,在哪里留学嘛?”富顺给俊勇倒上酒,故意掩饰自己的不安。

    “说是加拿大。嗨,对他们来说留学太轻松了,也不晓得她家是啥子关系哈,人家都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才能申请留学,他一个中专生,还是从卫校转学来的,七整八整人家出国了!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呀!”

    “那她还回华建三局不?”

    “十之八九明年就要回来了。我都听说人家给他留着副总的位置呢!”

    富顺紧握了一下手中的杯子。在听到湘瑜很快就要回来的消息之后,富顺多么兴奋呀!可再听说“副总”两个字之后,他的心突然凉了下来。他看了看自己破烂的衣裳,顿时觉得自己身处十八层地狱,那么,他有什么资格对一个即将成为“副总”的领导念念不忘呢?

    富顺呆滞的目光望着窗外,秋风从窗缝袭来,让他打了个寒颤。

    “刘富顺,你做啥子了哦?”

    “没……没啥子!”

    “我在江云听说你干爹搞了个大公司呢,你咋个不就在江云,偏要跑到这里来受这个罪呢?”

    “出来闯哈儿嘛!不出来哪晓得外边的世界这么大呢!”富顺故作镇定,“来,兄弟,喝酒!”他已经和“行酒令”的那几个大哥学会用社会的语言来和人交流了。

    每人一两白酒,可富顺却有些醉了!

    俊勇把富顺带到了华建三局的职工宿舍。在十平米不到的宿舍里,俊勇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床,阳台上搭了个煤气灶台。

    富顺并没有被这“豪华”的宿舍所吸引,倒是看上了俊勇床头那一排崭新的建筑施工系列丛书。富顺乘着醉意,厚着脸皮把一到三册借了去。

    回到工棚,富顺蜷缩在木板床上,借着路灯光,又畅游到了他无垠的海洋里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