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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3章 还会作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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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地下人行道里有些潮湿,地上满是积水,几乎要找不到落脚的地方。正因如此,金翠的丈夫才在犹豫之后,让金翠独自出门。

    特别是那家超市,我们从警局出来到这一带的时候,超市才正在关门,这就更加降低了凶手在超市门口附近动手的可能性。根据分析,我们一致认为是金翠在经过地下人行道入口的时候,被打晕或者强行拖入地下人行道的,这里禁止通行,大晚上的更加没有什么人,就算金翠大声嘶吼,也没有什么人能够听到。

    我对温宁和江军说,我大致明白凶手的心理了。丁艳和金翠不仅仅在孕妇这个身份上有共同点,根据凶手的残忍手段,我还发现了丁艳和金翠的另一个共同特征。奸淫。脱衣,往嘴里塞粪便。这都是典型的侮辱行为。可见凶手对丁艳和金翠有多么厌恶。

    丁艳和金翠居住的地方虽然都比较偏僻,但还算不上是荒无人烟,凶手作案在一定程度上,还是很有可能被发现的。如果凶手单纯地仇恨孕妇,他大可以去偏僻的村落或者郊区实施犯罪行为,那些地方的孕妇也不少。休记役扛。

    可是凶手冒险了,这让我更加揣测起凶手的杀人动机。丁艳和金翠不仅仅是孕妇,她们都和不止一个男人牵扯在了一起。金翠的经历很好理解,她和她前男友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,可以说,是金翠抛弃了她的前男友。

    分手之后,金翠和她现在的丈夫在一起,并怀孕了。从出去调查的刑警以及金翠丈夫、姐姐的口供可以看出来,金翠的前男友很爱金翠,否则也不会在金翠结婚后,多次闹到金翠丈夫的店里去。并且,在听说金翠的死讯之后,男人还痛哭了一场。

    而丁艳的悲惨经历则要费解一点,她已经答应要嫁给别人,也就是有了婚约,但在那之后,她遭人奸淫,并没有将孩子打掉。凶手不止对丁艳实施了谋杀或者奸淫的行为,更是将丁艳的肉混进西单包子铺的肉包子里。

    凶手对丁艳的痛恨程度并不比对金翠的痛恨程度弱,在我看来,丁艳和金翠不管是不是自己自愿的,都对不起原来要谈婚论嫁的那个男人。凶手系仇杀的可能性已经随着案情的进展被我们慢慢排除,他实施报复社会行为的可能性则越来越大。

    一般实施报复社会行为的犯罪嫌疑人,心理都曾经受过极大的摧残和伤害,或许在本案中,凶手自己曾经的经历和金翠、丁艳对不起的那个男人相似,所以凶手才会实施这样残忍的犯罪行为。

    如果放在古代,丁艳和金翠的行为都是违背忠贞的。金翠抛弃前男友的行为就不用说了,在传统的伦理观念中,就算女性是被奸淫的受害者,也会被人瞧不起,更何况,丁艳因为善良或者出于其他原因,没有将受到奸淫致孕的孩子打掉。

    在凶手看来,丁艳和金翠怀的孩子都不应该出现在这个世界上。如果我推断的不错,凶手是一个思想传统,并曾经受到感情挫伤的人。

    听到我的分析,温宁和江军都觉得有道理,但是,问题又随之而来了。丁艳和金翠不太可能认识,凶手是怎么知道她们的事情的。金翠的前男友去金翠店里闹过,凶手还有可能因为恰巧经过而知道,但是丁艳呢?

    丁艳和人有婚约的事情,只有他的父母和男方知道,就连丁艳打工所在饭店的老板和她的邻居都知之甚少。并且,凶手又知道丁艳被奸淫,所怀的孩子又是因为奸淫行为怀上的,知道其中一些不是不可能,但是对丁艳所有的情况都了如指掌,几乎是不可能的,因为丁艳的思想传统,不可能将这些事情随便告诉其他人。

    大家都陷入沉思,借着手电筒,我看了看表,已经快凌晨一点钟了。温宁问我是继续往前,还是原路返回,没有犹豫,我们一致决定往前走。如果凶手利用这个地下人行道实施犯罪,那么他肯定事先把这个地方勘察了一番。

    地下人行道实际上不长,通往街道的对面,人行道上方就是一座天桥。温宁告诉我,这一带曾经也繁华过,但随着经济中心往内环转移,这一带的生意和人群越来越少。后来,经济中心又逐渐从内环往外拓展,这一带才又慢慢有要繁华的趋势。

    这地下人行道看起来也有很多年了,应该是在这一带的车流量比较大的那个时期打通的。如果是在白天,又没有积水的情况下,走完地下人行道也只需要一分钟不到的时间。但现在天很黑,地上又满是垃圾和积水,出于勘察的需要,我们足足走了好几分钟。

    终于,我们从地下人行道的另一个出口出来了,出来的时候,臭味瞬间消失,雨后清新的空气重入我们的呼吸道。街道的对面是一些正在被拆迁的房子,有很多小胡同,这个时间点,只能偶尔见到几辆夜行的车子经过。

    我们又顺着那些小胡同走了进去,小胡同后面是一片废墟,应该是要重建什么建筑。

    "凶手应该就是利用这条地下人行道将金翠带走的。"温宁朝四周看了看:"金翠去超市买东西,势必要经过地下人行道的入口。金翠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,被人捂住嘴拖入地下人行道是绝对可能的。"

    金翠是一个孕妇,力气很小,犯罪嫌疑人被确定为一个男性,力气肯定要大金翠很多,金翠没有防备,很容易就被拖入地下人行道里了。进入人行道之后,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将金翠打晕了。

    那个时间点,没有什么过往的行人和车辆,金翠被打晕之后,凶手就算抱着他进入偏僻的胡同,也不会被人发现。退一万步说,就算有人发现了,凶手大可以以送金翠去医院或者其他理由敷衍。

    勘察完,我们又开车回了警局,路上,温宁问我是不是真的不回去了。我看着车窗外,叹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"不回去了,凶手如果真的是实施报复社会性的犯罪行为的话,他还有可能再犯罪,警方还是小心一点吧。"我对温宁说。

    温宁点点头,我想了想,又补充了一句:"金翠身上掉的肉还没有找到,我也不确定凶手是不是会旧技重施,将那些肉混入市场中,供人食用......"

    PS:

    第一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