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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章 捉耗子的金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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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夜深人静的山村,除了使夜晚变得更加幽远寂静的虫鸣,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。叶芦伟写着写着停下了笔,思念的泪水抑制不住地流淌。

    一个事业有成,家庭和睦,妻子美丽贤能,女儿漂亮聪敏的中年男人,突然之间被剥夺了这一切,心底深处的痛苦和怒火,真的是比大海更深比星空更广阔。

    如果有重来一次的机会,拚着与全世界神魔佛怪妖为敌,叶芦伟也肯定自己不会接那什么神秘的委托。

    现在这种明知未来走向,却又深知物是人非的感觉,实在是太让人欲哭无泪。

    叶芦伟甚至担心自己就算再一次遇到老婆,还会不会与她爱到刻骨铭心,是不是在相爱的甜蜜中,始终会回荡着她前世的身影。

    就算生下一个跟前世一模一样的女儿,自己是不是会全身心的爱她疼她,是不是会看到她时,却想起了另一个世界突然没有了爸爸的女儿悲伤的泪眼……

    叶芦伟无声地哭泣了许久,双手因为用力抓握,发麻颤抖得连水杯都端不起来。家里的二货土狗金花,本来在蚕屋里守耗子,可能感觉到主人的悲伤,这时拱开叶芦伟房间的门,站在他床前轻轻的摇着尾巴,嘴里发出小狗狗一样的哼哼声,似乎在安慰主人别哭。

    叶芦伟伸手摸摸金花的头,金花讨好地伸长了脖子,抬起头努力压着耳朵向后贴着脑袋,让叶芦伟摸得更顺手一些。

    金花其实是只公狗,小的时候被叶依衣胡乱取了一个母母的名字。叶家养的狗狗,春夏秋三季的主要任务,就是在蚕屋里当保安,保安的主要防范对象是耗子。

    金花捉耗子的本事不如它的前任花花,花花是一只黑色的草狗,比猫捉耗子还凶一些,可惜前年花花产子后太过饥饿,跑公路对面学校找吃的,路上被车给撞死了。

    金花不是花花的后代,是叶芦伟二姨家狗狗的后代,来到叶家已经两年。

    这货有个毛病,就是眼神不太好,谁都要咬,等咬到嘴里才会闻到咬错了,于是松开。有时候下口急了,难免会咬出血来。

    揍了无数次,这货也改不了先咬了再分辨是不是熟人的毛病。现在叶家自己人回家都要先叫它一声,让它听到是主人的声音不要乱咬。

    叶芦伟严重怀疑这货是个近视眼,根本看不清楚来的是谁,只有凭听力和嗅觉才能分辨出来,所以只要有人来,管它对不对,先下口咬了再说。

    叶家的狗狗守蚕屋赶耗子,猫却长期睡在灶屋里,连蚕房都懒得进去。

    那只棕黄色的大猫没有名字,最喜欢的是陪叶芦伟去钓鱼。先懒懒地睡在叶芦伟身畔的阴影里凉着,等上鱼了比谁都激动,甚至会跳起来扑到水里去抓鱼。叶芦伟当天钓的鱼要是不把它先喂饱,笆篓都要被它抓烂,馋嘴猫这称呼当真是没有白叫的。

    叶芦伟爱怜地逗着金花玩了一小会儿,起身带着它回到蚕屋。农家耗子又多又聪明,不注意一晚上能损失几十公斤蚕。做为家里的经济支柱,蚕屋霸占着最宽大通透的南边房间,春秋两季可以借阳光给室内增温。

    夏天为了给夏蚕降温,这间房是唯一用水泥全部抹过的,可以在墙上泼冷水来实现降温。叶家这间蚕房在九十年代初,是附近十里八乡最高科技的了。满红玉也是镇上的养蚕能手,拿过十块钱蚕苗奖的。

    其实蚕屋这个时代最大的病害是卫生情况不理想,九十年代初各家已经有余力买点香皂、洗发膏什么的,那年代估计没什么国标,好几种洗涤用品对蚕宝宝来说是致命的毒药。

    特别是女孩子爱用的驱蚊花露水,蚕宝宝闻到那味道,就会立即一命呜呼,比武打小说里什么七星海棠、什么化骨丹、什么五步倒厉害多了。

    已经驯养了几千年的蚕,早已不是在野外那么耐得住各种病菌的浸蚀,各种怪古日经的病,稍微不注意,这蚕就一死一大堆,让人哭起来痛一年。

    三季养蚕期,又是夏蚕最是难得照料,又怕热又怕风,出丝又短,生命又娇贵,很是让人头痛。

    叶芦伟从能独立走路起,就跟着老妈学养蚕,虽然理论上已经有二十来年没养过了,不过这种童子功是忘不了的。

    带着金花围着蚕架巡视了一圈,给几簸箕快亮身吐丝的蚕加了点桑叶,估计这是它们此生最后一餐了。

    又去灶屋猪潲里捞了几砣红苕,把瓦罐里的猪油舀了一勺拌在红苕里端给金花,吩咐它一边吃一边盯着点耗子。金花很懂事地趴在自己的饭碗边,慢慢地无声无息地小口吃夜宵,一双眼睛却盯着房梁,防着无孔不入的耗子,从顶上跳进簸箕偷蚕吃。

    第二天叶芦伟起床时都快八点了,叶依衣今早穿着新衬衣,反常地没有一边喂猪一边骂死猪懒猪。

    新衬衣是一件绿叶牌白底小细纹的长袖,叶依衣刚刚开始发育的身体穿着有点显大,不过显然并不影响她高兴的心情。

    其实这个季节最适合的当然是短袖衫,但这个时节的农家孩子衣服有限,长袖可以穿到深秋,功能要求可比美观适用更重要。

    刘雪梅显然是考虑到了主观需求,她自己的是一件摊子货,估计最多十二三元,叶依衣这件可是牌子货,得要个十六七元呢。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是实践检验过的真理,刘雪梅用三十元钱充分考虑了多方因素,任务完成度可以获得A级评价。

    叶芦伟匆忙起床去灶屋找早饭时,可悲地发现叶依衣把悄悄给哥哥做的荷包蛋,又给温在了猪潲里。

    见叶芦伟脸都不洗跑灶屋来找吃的,以为他饿得很了,叶依衣把荷包蛋碗从锅里抠出来,塞叶芦伟手里,然后示意他端到后院去吃。万一满红玉进来,看到如此不年不节不客的日子,居然敢做蛋吃,一顿暴吵是少不了的。

    那时节农村鸡蛋有几种重大的用途,首先是满足抱鸡婆孵蛋的要求,再就是提到镇上去卖了换盐巴什么的。

    其次是存着万一有个重要的客人上门,可以做一碗荷包蛋待客。

    再其次是儿女过生日,必定会煮一个白水蛋做为生日礼物。这个生日礼物,更多时候就是直接埋在猪潲锅边烫熟的。

    想着从小到大加上前一世,至少也吃了二三十个生日蛋了,叶芦伟不再矫情,端过妹妹手里的荷包蛋几口吞了下去。

    叶依衣对老哥的表现相当满意,接过空碗就去给舀了一碗红苕稀饭。十七岁的时候,叶芦伟自己记忆中就没有什么吃不下去的食物。刚参加工作时,早上更是要吃四个二两的馒头外加一碗稀饭。

    吃完简单收拾,叶芦伟把自己家的二八永久吊绑在何二流的车上,两车三轮着地,骑着就赶去了镇上。跟何二流这调教得得心应手的自行车比,自己家那半新的永久就是个扔货,今天得将车带去让何二流空了认真调试。

    等叶芦伟到达时,何二流正在指挥人用铁丝把车门绑死。开玩笑,这一车两万多块钱啊。

    车子是川公交制造的柴油小货车,核载一吨,实载可以到三吨。技术还没有进步到几年后核载一吨,实载可以超过三十吨的水平。

    第一次去渝洲交货,可能还要收现金,叶芦伟还是决定带着何二流跟另一个十七八岁的金刚一起去。

    三个人都瘦得跟麻杆似的,坐在比农用车还小的驾驶室里并不是太挤。安排好其它七金刚今天照样收货,不懂或者不清楚的去找杜一闷,趁着太阳还没上顶,几人赶紧的出发。临出发何二流吩咐一个金刚,记得把伟哥的自行车调试好,回来好用。

    这时代的公路当然不可能堵车,问题是沿江的这条国道现在还是泥结碎石路面,“天晴一身灰、下雨一身泥”指的就是这种路。

    小川交平路时速大约有四十多公里,平均起来差不多也有近三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,除开吃中午饭时间,叶芦伟估计下午一点前可以到北碚,和川就不停车了,越往下游去价格肯定越高是一定的。

    盛夏时节,三个大男人挤坐在川交一吨装的农用车驾驶室里,仅靠一个直径约十二厘米的直流风扇降温,不一会儿几人都汗湿重衣,还不如坐在车厢上的那个叫四娃的金刚安逸呢。

    车行了不到百公里,何二流以要抽烟为由,首先跑去了车厢顶上吹风。叶芦伟也想去,可是又深知晴天里坐在车厢上,最后下来会是个什么惨样,忍了忍终于放弃。

    车到和川,靠路边找了个地方吃饭。尽管早有心理准备,车顶上下来的两个二货,那副被细泥粉刷了全身的样子,还是惹得叶芦伟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如果没有这个体会的,请你们去看各大城市都有的人体扮成雕塑,那全身着色的模样,只不过现在这个全身用的泥灰色,除了两个眼珠子,如果不张口的话,活脱脱就是两尊泥菩萨。

    其实就算全程坐在驾驶室的叶芦伟,一样的也被刷了一层泥灰,只是没有车顶上两人那么夸张。

    还好正是夏天,就着餐馆老板的水龙头几人简单洗了洗开吃。

    这年头国道路边餐馆,正在成为饮食文化的主流,现在流行的是水煮肉片和麻婆豆腐。几年后会开始流行绍水鱼跟连山回锅肉,再过几年又会流行瓦块鱼和跳水兔,等流行过了香水鱼、酸菜鸡,因为高速公路的全面建成封闭行车,所有的路边餐馆就会无疾而终,了却它的历史使命。

    下午一点半,叶芦伟终于赶到了北碚下面的一个小码头,此地名叫观音庙,经过了激情燃烧的那十多年岁月,神仙什么的早就去了三十三天外不敢回来了,所以也不用去找哪里有个观音的庙这种高清冷的事情。

    吩咐四娃子寸步不离守在车上,叶芦伟准备带着何二流去河边找找光东人。走了几步,何二流又退回车边,从一直背着的包里,拿出一把尺长的**改制的管制器具,递给车顶上的四娃子,同时说了句恶狠狠的话:“不管是谁敢来抢,来了就给我捅!”

    四娃子激动地接过革命武器,重重地点了点头,一副敢死队上战场视死如归的表情。

    叶芦伟满头黑线,实际上九十年代初,因为才经过了一场全国大和谐,社会还是非常安宁的。不安宁的是一些没有受到冲击或者消息闭塞的老、少、边、穷地区(革命老区、少数民族地区、边疆、穷山恶水等地方)。

    上一世叶芦伟去三洲出差,也是带着刀才敢出门的。情况要到97回归年之后才会有所好转,那时带刀上火车基本上不太可能了。